您好,欢迎来到昆山消防工程公司-苏州天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第一分公司!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 More>>
苏州天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第一分公司
地址:昆山市青阳中路220号
电话:0512-55176359
传真:0512-57708113
手机:13862179348
联系人:周女士
网址:www.kshtxf.com
公司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昆山消防工程 >>公司新闻
「昆山消防器材」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成后,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项目测试,测试联网用户选择为5-10人,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1、 系统检测。
  
  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检测前,应首先对系统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
  
  1) 系统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合同、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2) 系统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3)连接三个互联网用户,测试监控中心同时接收火灾报警信息的情况。
  
  4)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采集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5)监控中心将确认后的火灾报警信息传送到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收处理中心的时间不得超过3S。
  
  6)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设备之间可以动态设置检测方式和时间,要求通信检测周期不超过2小时。
  
  7)测试系统所有设备的统一时钟管理,累计时钟误差不超过5S。
  
  8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检测完成后,填写《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检测记录》。
  
  2、 系统运行管理。
  
  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由从事火灾报警、消防设备、计算机软件等工作的人员组成,网络通信等专业5年以上(含5年)。远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
  
  监控中心应及时记录交接班登记表、值班日志、接处警登记表、值班人员工作电话电子记录、设备运行技术文件、巡检和故障记录,并妥善保管:
  
  3、 系统使用和日常检查。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投入使用后,应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机。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查找原因,并组织修理。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车的,须经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并提前通知监控中心;恢复后,应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恢复。
  
  用户信息传输设备的使用和检查。
  
  联网用户停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时,应当事先通知监控中心;
  
  接入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造成虚报5次以上/天,不能及时修复的,应与监控中心协商处理办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以最快的速度确认是否发生火灾。确认火灾后,拨打火警119,观察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是否将火灾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监控中心通过用户服务系统向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提供本单位火灾报警及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月报。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按下列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模拟火灾报警的产生,并进行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试验。每月试验次数不少于2次。
  
  通信服务器软件的使用和检查。
  
  通信服务器软件必须由监控中心管理员维护和管理。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用的,监控中心管理员应提前通知各联网用户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恢复使用后,监控中心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各联网消防安全负责人用户。
  
  通信服务器软件应按下列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1) 每天与监控中心报警接收系统进行一次通信测试。
  
  (2) 与设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收处理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终端的通信试验,每天一次。
  
  (3) 实时监控联网单元用户信息传输设备通信链路的状态。如果检测到链路故障,应及时通知报警接收系统。报警接受系统值班人员应及时与联网用户单元值班人员联系,尽快排除链路故障。
  
  (4) 每天与接警系统、火灾报警信息终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其他终端核对一次时钟。
  
  (5) 每月检查系统数据库的使用情况,必要时扩展硬盘。
  
  (6) 每月整理通信服务器软件运行日志。
  
  报警接收系统软件的使用和检查。
  
  报警接受系统的软件必须由监控中心管理员维护和管理。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用的,监控中心报警接受系统值班人员应提前通知系统管理员;恢复使用后,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
  
  报警接收系统的软件应按下列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1) 每天用通信服务器软件进行一次通信测试。
  
  (2) 每天检查一次通信服务器软件时钟。
  
  (3) 每月组织报警接收系统软件运行日志。
  
  信息查询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验。
  
  (1)信息查询系统必须由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维护和管理。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用的,监控中心管理员应提前通知公安消防部门相关用户;系统恢复后,应及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相关用户。
  
  (2)信息查询系统软件应按下列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3)每月组织信息查询系统软件运行日志。
  
  用户服务系统软件的使用和检查。
  
  (1)用户服务系统必须由监控中心管理员维护和管理。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用的,监控中心管理员应提前通知联网用户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系统恢复使用后,应及时通知联网用户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2)用户服务系统软件应按以下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3) 每月整理用户服务系统软件运行日志。
  
  火灾报警信息终端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火灾报警信息终端必须由监控中心管理员维护和管理。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止的,火灾报警信息终端值班员应提前通知系统管理员;火灾报警信息终端恢复后,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
  
  火灾报警信息终端软件应按以下要求定期检查和测试:
  
  (1) 每天用通信服务器软件进行一次通信测试。
  
  (2) 每天检查一次通信服务器软件时钟。
  
  (3) 每月组织火灾报警信息终端软件运行日志。
  
  年度检查和维护。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按下列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1) 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主电源和***电源进行切换试验,每半年试验次数不少于1次。
  
  (2) 每年检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金属外壳和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的电气连续性。如果发现接头松动或开路,应及时修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一年后,每年应检查以下内容:
  
  (1) 每半年检查一次记录文件的保存情况,必要时对保存期在6个月以上的记录文件进行清理。
  
  (2) 每半年对通信服务器、报警接收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火灾报警信息终端等部件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试。
  
  (3) 每年检查系统运行维护记录等文件是否齐全。
  
  (4) 每年检查监控系统日志并备份。
  
  (5) 每年检查数据库使用情况,必要时整理硬盘存储记录。
  
  (6) 每年对监控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物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记录进行备份,必要时对保存期在一年以上的备份信息进行清理。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和您对接处理。
本文由 昆山消防小编 原创,如果喜欢这篇文章《「昆山消防器材」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 www.kshtxf.com 请保留本站链接。
「昆山消防维保」四川广安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 消防紧急救援疏散74人
「昆山消防工程」广西南丹一市场发生火灾后建筑物垮塌 1名消防员殉职
 
Copyright@ 2016-2018 苏州天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第一分公司
地址:昆山市青阳中路220号  电话:0512-55176359  传真:0512-57708113  网址:www.kshtxf.com
版权所有 盗版必究 技术支持:昆山网站设计 苏ICP备18018076号-1